知识产权实缴,新公司法下实缴常见风险

2024-07-08 675

一提新《公司法》,很多老板第一印象就是5年实缴,但其实不少律师注意到,新法对债权人的保护、对公司股东责任的追究,堪称史上最严!一旦公司没有实缴,或者实缴有瑕疵,哪怕减资了,债权人也绝对能牵扯到股东、高管,甚至还能把子公司、关联公司拉进来一起还债。

所以,尽管存在过渡期,但公司实缴应该尽快完成;如果选择知识产权实缴出资,就需要仔细对比遴选具备经验的专业资产评估机构以规避风险。以下是美家企服总结的公司用知识产权实缴出资的常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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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实缴风险一:知识产权的权利不完整、存在瑕疵。

知识产权名称虽一,但情况各异;尽管新公司法并没有限定种类,但有些是无法用以出资的。比如,有些知识产权无法转让,例如一些非遗文化遗产,有些已无效、撤销、到期终止等,有些权利人曾在科研机构任职,其产权和专利的权属存在隐患,容易产生潜在纠纷。还有一些用以出资的是其使用权,出资人还可以把知识产权给别人用(只要不违反出资协定即可),这样就容易给公司造成后续的法律纠纷。

所以选知识产权的时候,尽量选择权属清晰、权利完整的知识产权,以避免后续的纠纷。

 

知识产权实缴风险二:知识产权评估价值严重偏离市场真实价值。

由于知识产权价值的影响因素十分复杂,包括权利类型、权属形式、经济寿命、使用情况、市场预期性,即便是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也很难保证其预测性评价能够做到完全科学公正。但是,在资产评估中必要的程序,如行业调查、搜集资料等是必须履行的,如有必要还需要外聘专家,并留下工作底稿以备今后核验。否则一旦涉诉,就有可能被判为重大遗漏评估报告,导致出资无效,法院将由此认定股东出资不实,从而需要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如果股东决定以知识产权出资实缴,必须遴选具备经验的专业资产评估机构,核查其是否履行了相关调查程序,避免出资不实的风险。

 

知识产权实缴风险三:知识产权的价值下降导致出资无效

除货币外,可以说所有出资资产的价格都会随市场波动,这也是为什么知识产权的评估报告都有时间和期限。随着时间推移,出资的知识产权价值可能会发生较大的贬损和波动,甚至价值归零,导致出资无效。

应该说,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少见的,但目前认为,由于资产价值贬值是难以预见的,只要股东出资时并无恶意,因此一般也认定为已经履行实缴出资义务,除非另有约定,否则无需再补足出资,也无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尽管新公司法对于实缴设置了宽厚的过渡期,实际上最迟可以到2032年才实缴,但需要明确的是,股东的出资实缴义务一日未能完成,就一日需要以个人财产对公司可能的产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在新公司法生效以后,从合规经营、规避风险的角度考虑,尚未实缴的股东应尽快完成实缴,方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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